一、项目准备阶段(招标人)
招标人选择招标代理机构,由招标代理机构按项目需求拟定招标公告和编制招标文件。
二、进场交易(交易平台)
1、项目进场登记
招标人或招标人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在系统平台上传项目批准文件、代理机构与项目单位的委托协议或合同、省招标投标监管网项目备案表、进场交易项目服务协议办理项目进场登记,建设工程交易科受理项目进场登记并确定项目负责人。
2、发布招标公告
招标人或招标人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在系统平台上传发布招标公告。
3、预约开、评标场地
根据招标人或招标人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申请要求,确认开、评标场地。
4、投标报名、购买招标文件(招标代理机构)
潜在投标人按照招标公告要求进行投标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报名和招标文件发售时间不少于5日。
5、收取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招标人或招标人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收取投标保证金。
6、抽取评标专家
开标当日,招标人或招标人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在依法组建的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评标专家。
7、开标
招标人或招标人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按招标公告的时间、地点组织开标会,监管部门现场监督。
8、评标专家身份核验
评标专家集合后,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市发改委、监管部门现场打印专家抽取结果并核验评标专家身份。
9、评标
评标专家在评标区内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最终形成评标报告。
10、监督
现场监督人员进入电子监控室对评标活动全过程进行监督。
11、中标候选人公示和中标结果公告
招标代理机构按照评标报告在系统平台上发布中标候选人公示,公示期不得少于3日。中标候选人公示期满无异议,发布中标结果公告。
12、发出中标通知书(招标人)
中标人确定后,招标人应当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并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所有未中标的投标人。
13、订立书面合同(招标人、中标人)
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
14、退还投标保证金
招标人或招标人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在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书面合同后五日内向中标人和未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
15、档案资料归档
建设工程交易科整理招标代理机构提供的交易资料和开评标音频视频资料,装订存档。